15533379960

做真正教育  为民族复兴
您现在的位置: 首页 > 学生天地 > 规章制度 >正文

石家庄市复兴中学课堂纪律要求(十要十不准)

发布日期:2017-10-30 18:05:23

为规范学生课堂言行,维护课堂秩序,保证教学质量,提高学习效率,提出课堂纪律要求如下:
1.上课铃响前要进教室,不准迟到;
2.课堂之上要正襟危坐,精神饱满,不准坐姿不端、趴桌、睡觉;
3.课堂神圣要保持严肃,不准随便出入教室,不准随意换桌走串;
4.课堂庄严要维护自尊,不准吃喝玩耍,不准打闹喧哗;
5.老师讲课要保持安静,学会用心思考,不准随意插言;
6.老师要求讨论,要踊跃发言,其他情况,不准交谈;
7.早读要站直立正,双手端书,声音洪亮,不准书写作业,弯腰坐读;
8.早读内容要黒板公示,早读形式多样化,早读效果须检查,不准无序唱读;
9.自习课要独立完成作业,保证无声自习,不准讨论对话、抄袭作业;
10.无论何种课堂要按要求下课,不准私自离开,无故早退。
以上各条课堂纪律要求,都要作为学生规范管理量化考评,希望同学们要铭记在心,处处严格要求自己。
考核扣分标准:
   ①课堂上迟到、早退、随便出入教室、睡觉行为,扣学生量化分2分;
   ②除①中各项外,违反其他条款之一,每次扣学生量化分1分。
违纪处理:
   ①违纪处理采用学生12分制;
   ②学生累计处罚积分累计满6分以上(包括6分)者,每扣罚一次,学生须在全校学生面前做检查表态一次(字数不得少于200字);
   ③积分累计满8分(包括8分)者,通知家长来学校,和学生一起上思想教育课,并签订劝退警告协议;
   ④学生累计处罚积分满12分者,由家长接回,做劝退处理。
注:1.学生课堂纪律考核由教务处、德育处共同管理;
    2.本考核由教务处负责落实检查考评,德育处负责落实检查、处理;
    3.每天检查考评结果须于7:30由教务处、德育处核实汇总,并张贴公布存档管理。




版权所有: 石家庄市复兴中学    备案号:冀ICP备2022016068号-1